江苏南通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海国土告字[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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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 *******大公镇原税务所区域(贲巷**组)*****.**商住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万元)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地块编号:*******;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中买者必须于挂牌成交后**日内与海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土地成交后**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大公镇政府于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个月内划交土地,交地条件宗地内为净地,周边基础设施条件为现状。 *、原税务所区域中买者需在本区域东北侧无偿提供*套回迁安置房,层次为*、*层,每套建筑面积***-***平方米之间,交付时间为开工建设后*年内。车棚、车库由回迁人按市场价购买。 *、原税务所区域报名人需另行缴纳**万元安置房建设保证金,保证金向大公镇人民政府缴纳,国土资源局凭大公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安置房保证金收据办理报名。保证金在设计图批准并与大公镇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安置房位置后退还。 *、报名人中买土地后,须在海安县注册成立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海安县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和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告中相关文件由出具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联 系 人:崔建军、赵卫兵开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