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贤林苑二期住宅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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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林苑二期住宅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XCD-****** 二、项目名称:贤林苑二期住宅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灵璧中学西大门外教育路南侧****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贤林苑二期住宅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 项目经理:王媛媛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号:皖************[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孙益坤(组长)、盛培基 、李翠玲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环宇国际*号楼****室,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西昌南路 联系方式: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环宇国际*号楼****室 联系方式:李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窗体底端****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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