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镇巴县政府采购相机设备询价单编号:ZB2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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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单采购项目名称:相机设备 编号:ZB******* 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主要配置及要求数量单价金额*单反相机尼康D****单反相机含**-***镜头(含另配原装电池)* *单反相机尼康D***单反全幅相机* *镜头尼康 AF-S **-**mm f/*.*G ED镜头* *镜头尼康 AF-S **-***mm f/*.*G ED VR II防抖变焦镜头* *闪光灯尼康SB-***闪光灯* *滤镜尼康原装滤镜**MM* *滤镜柯尼卡滤镜(日本)**MM* *存储卡SANDISK *G高速存储卡* *电池尼康EL*E原装电池(D***)* **相机包尼康相机包* 金额合计(大写) 报价须知:*、请在****年*月*日**:**之前将填好的报价单密封后送到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过时无效。*、所报产品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正品;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请供应商填写)在镇巴县内交货验收,供货周期作为成交的条件之一;*、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价格相同者,先交货者成交。*、开标前,投标供应商须交纳****元的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首次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的还必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领取了询价单无故中途退出采购过程的供应商和不按合同约定履约者,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按相关规定处理。*、签约、交货、验收、付款:成交后,供应商于*月*日前在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务必于*月**日前将商品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后*个工作日内,由本中心支付货款。*、签约须持证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报价中含所有费用,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章)联系人:陈慧 张梅联系电话:*******传 真:***********年*月*日供应商(章)联系人:联系电话: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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