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菏泽市中医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排污系统和供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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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中医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排污系统和供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变更通知各潜在投标人:现对菏泽市中医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排污系统和供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作出如下变更:(*)《招标公告》中原采购范围为:“对污水坑主要设备、供水主要设备的采购”,现变更为:本项目共分两个包,其中A包为排污泵主要设备的采购,B包为无负压供水主要设备的采购,具体数量供应商参考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供应商可选择一包或多包进行响应。(*) 《招标公告》中“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原为:“(*)投标申请人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所投报产品的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现追加一条:投报B包供应商除应足以上资质要求外,还应具备所报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其余内容不作变更。招标人:菏泽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