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泗县大庄初级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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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大庄初级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
二、项目名称:泗县大庄初级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泗县泗城镇金阳光大道与西三环交叉口泗州农贸市场A****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泗县大庄初级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安保服务区域如下:泗县大庄初级中学范围内的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要求保安人数:*人,负责学校门卫、食堂、卫生、宿舍管理、安全教育、厕所、运动场等学校范围内安保服务。
服务要求:人员要求:**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中标后提供相关证明等。
服务时间:*个月(至****年**月底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号研发中心楼四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县大庄初级中学
地址:泗县大庄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号研发中心楼四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