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取样工具、分样器等设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卫交采2012ZB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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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 卫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卫交采****ZB***号三、项目内容:一标段: 取样工具、分样器、电子天平、真空干燥箱、马弗炉、固相萃取仪、离心机等 设备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二标段: 紫外分光光度计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三标段: 气相 色谱仪、 液相色谱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供货时间:****年*月份前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下午:**:**—**:**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九、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十、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标段报名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另须提供产品厂家授权)。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十一、监督部门: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十二、 联系方式: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人:卫辉市农业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英******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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