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宁县公检法系统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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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洛宁县公检法系统办公电脑、复印机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LNCG****—****H二、招标项目:办公电脑、复印机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售价***元/份(人民币)。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节假日休息)上午*:**—**:**、下午**:**—**:**到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洛宁县财政局二楼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洛宁县财政局后楼三楼)联系人及电话:程先生 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