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临桂县人民路(万福路-临雁路)建设工程(K0+000-XK1+624.855)施工监理流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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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临桂县人民路(万福路-临雁路)建设工程(K*+***-XK*+***.***)施工监理服务 二、招标编号:ZHZB****-** 三、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六、流标原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单位评审结果均不合格,本次招标流标。 七、评审结果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评审结果原因依据及理由备注桂林******桂林******资格审查不合格“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一总则”“***.******.***”、“***.******.***”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中“一总则”“***.******.***”、“***.******.***”的规定 桂林森威******形式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格式不合格“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的要求及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第***.******.***款的规定。 八、流标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说明: *、投标人认为流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流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 联系人:马工 电话:****-*******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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