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开展2024年泉港区编外合同教师 “同工同酬”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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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泉州市泉港区“同工同酬”编外合同教师委托考试公告》精神,现就开展****年泉港区编外合同教师“同工同酬”资格网上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年福建省新教师招聘考试未被聘用的泉港区公办学校在职编外合同教师。 已参加****年泉港区编外合同教师“同工同酬”委托考试的编外合同教师无需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需现为区级备案的在职编外合同教师,且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年*月-*月期间被泉港区公办学校聘用的且当前仍在职的编外合同教师,均视同工作满一年)。 *.申报对象参加****年福建省新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达到合格线**分及以上;其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编外合同教师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教育综合(占**%)+专业知识(占**%)后的成绩;特教和中职岗位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原始成绩为教育综合笔试成绩。 *.申报学科须与现实际任教学段学科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①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②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③当年度因违反师德师风被处分或处理的,或尚在处分期限内的;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通过扫码方式进入小程序如实登记申报信息。四、申报时间 ****年*月**日-*月**日**:**。 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将不予受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同工同酬”岗位计划数,将本次申报对象考试成绩和参加委托考试报考者考试成绩汇总排序后,按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泉港区教育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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