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北京起死回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文书送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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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年*月**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及《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文书,内容是:你(单位)未在注册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登记事项(注册地址)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拒不改正,情节严重。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条例》第四十六条,拟给予你(单位)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此外,你(单位)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且你(单位)拒绝、阻碍、干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及第十条第(三)项规定,拟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及《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详见附件。未标题.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