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扶自然资告〔2024〕198号: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1500吨/年稀土化合物技改提升项目用地征收(用)土地权属、 地类、面积、补偿费情况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扶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安排,****吨/年稀土化合物技改提升项目需征收(用)渠旧镇崇边村岜美、岜河等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渠黎华侨林场部分国有土地。我局已对上述被征收(用)土地范围内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了核实、公示(扶自然资告〔****〕***号)。为依法依规征地,接受社会监督,征收(用)的土地依据《扶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扶政办函〔****〕*号)和《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范围内项目涉及征收渠旧镇土地补偿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并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补偿。现将项目征地补偿费用予以公示(详见附图表),如被征收(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渠旧镇政府(电话: ****-*******)或我局(电话:****-*******)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征收(用)土地的权利人、地类、面积、补偿费则按此公示进行兑付补偿。????????????????????????????????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