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关于变更“伊犁州奎屯市规划局办公室场地扩建工程及中央空调采暖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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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奎屯市政府采购中心定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对伊犁州奎屯市规划局办公室场地扩建工程及中央空调采暖系统竞争性谈判(KTCG-TP****-**),对供应商资质要求,作如下变更:原供应商资质要求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①代理商参加投标注册资金≥***万元);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产品制造商正式授权证明原件;(*)须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须具有装饰装潢工程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须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要求的其他条件。现供应商资质要求改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万元以上,须经年审合格)(投标一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万元以上,须经年审合格)(投标二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产品制造商正式授权证明原件;(*)须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二供应商不须提供);(*)须具有装饰装潢工程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二供应商不须提供);(*)须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二供应商不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二供应商不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他事项不变伊犁州奎屯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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