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高要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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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项目编号:FEGD-CT*****]******肇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要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高要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FEGD-CT*****)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要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免费质保期交货期交货地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设备*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四、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a. 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且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b.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c.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五、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查阅方式*)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肇庆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五路时代广场帝景轩B*幢**楼****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东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十一、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a.采购人:高要市水务局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b.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五路时代广场帝景轩B*幢**楼****室 邮编:************肇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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