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五五”规划部分前期研究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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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开展好“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现对我市“十五五”规划部分前期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二、申报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备研究条件的机构和组织。 三、课题内容 重点聚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开展研究,具体包括“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研究等*个重大课题,详见《赣州市“十五五”规划部分前期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以单位为主体,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市级及以上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鼓励组成跨学科、跨领域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申报单位填写《赣州市“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一式两份,通过邮政EMS寄至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课题(申报课题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字样。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我委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我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原则上每个综合课题给予**万元、每个专项课题给予**万元的经费资助。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于**月上旬完成结题论证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六)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委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我委同意,在所发表成果上标明“本研究得到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十五五’规划课题研究经费资助”等字样。 五、联系方式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号市政中心*号楼*楼****室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fgwzhk****@***.com附件:*.赣州市“十五五”规划部分前期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赣州市“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报书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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