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工厂化育苗生产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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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化育苗生产补助政策????一、补助依据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漳农综规〔****〕*号)????二、补助对象????补贴对象为市属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农技推广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三、补助内容????对具备以下条件的申报对象给予补贴:???(一)取得农作物种子、种苗、菌种、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新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农作物、水产工厂化育苗设备(增氧设备、水处理设备、智能化监控设备)、制种菌包生产线。????四、补助标准????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对新购买工厂化育苗相关设备未纳入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按照机械设备总额的**%进行补贴,每年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万元。有享受别的项目补助的部分不得重复补助。????五、申报程序????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项目于每年*月**日前由申报单位向县级产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县级产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公示。项目实施结果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收集汇总,于次年*月**日前联合财政部门行文报市农业农村、海洋渔业、财政局,申报材料和联合行文一式两份。项目申报单位为市属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由市级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六、申报时间????项目于每年*月**日前申报。奖补政策有效期至****年**月**日止。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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