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隆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仪器及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公开招标的再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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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标题:隆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仪器及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公开招标的再次更正公告 原公告标题:隆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仪器及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公开招标的公告 更正事项: 招标更正行政区划:内江市-隆昌县项目编号: 隆政采招[****]**号 采 购 人: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日期: ****年*月*日**时**分原公告日期:****年*月**日**时**分 更正理由: 更正内容: **.*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贰份)和保证金退付说明”(贰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更正为:**.*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贰份)和保证金退付说明”(贰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附 件:无 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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