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肇庆市顺业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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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内容)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审批文号肇庆******建设项目肇庆******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北区金淘工业区金湖大道(肇庆市高******E栋厂房*楼)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建成后年产塑料配件***万件、五金配件***万件。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万元。***.******.***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肇环高建〔****〕**号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