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东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第三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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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年*月**日公告的惠东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第三批)采购项目(编号:HZTR*********G),因——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一、原招标文件及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供应商具有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更改为:*.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二、原招标文件及公告中的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月**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备注: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特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电话:****-*******采购人名称:惠东县水务局采购联系人:周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