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临国土告字[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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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机场路北侧地块一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号、******号地块根据临桂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关于临桂新区物流配送中心二期项目用的的批复》(临政办复〔****〕**号)的精神,及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场路北面(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公开招拍挂》的函要求,挂牌出让二宗地块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实施:一、地块一、地块二用于商服用地(物流项目用地,主要用于汽车销售*S店、大型配送中心、车辆检测中心、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展厅中心),总投资不能低于*亿元。二、申请竞买地块一的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日期前缴纳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至西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帐户,土地成交后在三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三个月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没收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六个月取得施工许可证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六个月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没收项目余下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取得土地两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完成全部投资总额;申请竞买地块二的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日期前缴纳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至西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帐户,土地成交后在三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三个月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没收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六个月取得施工许可证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六个月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没收项目余下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取得土地两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完成全部投资总额。 建设规划要求: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临桂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及国家有关规章规范实施。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机场路北侧地块二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号、******号地块根据临桂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关于临桂新区物流配送中心二期项目用的的批复》(临政办复〔****〕**号)的精神,及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场路北面(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公开招拍挂》的函要求,挂牌出让二宗地块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实施:一、地块一、地块二用于商服用地(物流项目用地,主要用于汽车销售*S店、大型配送中心、车辆检测中心、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展厅中心),总投资不能低于*亿元。二、申请竞买地块一的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日期前缴纳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至西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帐户,土地成交后在三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三个月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没收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六个月取得施工许可证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六个月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没收项目余下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取得土地两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完成全部投资总额;申请竞买地块二的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日期前缴纳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至西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帐户,土地成交后在三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三个月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没收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六个月取得施工许可证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六个月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没收项目余下建设进度保证金****万元。取得土地两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完成全部投资总额。建设规划要求: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临桂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及国家有关规章规范实施。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世纪大道以南、凤凰西路以西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号地块根据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出让临桂新区中心区世纪大道以南、凤凰西路以西地块的函》(新区管国土﹝****﹞*号)的精神,******号地块挂牌公开出让,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实施:一、竞得人自签订成交书之日起,**天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二、为了确保建设进度,竞买人在报名竞买该宗地前需先向临桂新区管委会缴纳****万元建设保证金,凭临桂新区管委会出具的缴纳凭证和银行转账单参与竞拍,未按期缴纳的不具备报名资格,不能参与竞买本宗地。三、竞得人按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按进度开工建设的,退还建设保证金****万元;项目超高层建筑建设到正负零后退还****万元建设保证金;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三年内超高层建筑完成封顶退还余下****万元建设保证金。未按期完成本条款规定的建设保证金****万元不予退还。建设规划要求: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临桂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及国家有关规章规范实施(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占总用地百分比分别为**%、*%、**%)。其中占道路面积****平方米不予确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临桂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室联 系 人:王先生 陶小姐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