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清源山北山路路灯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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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现对QZCGT*******清源山北山路路灯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服务项目做如下变更:*、采购文件第*页,招标项目一览表变更为:合同包品目号品目名称规格及技术指标数量备注一*路灯灯杆、灯具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套图纸见附件。(图纸内容与采购文件不同的,以采购文件为准)二*电力电缆ZC-TC**(-**)-*KV-****+********米 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交货完毕。交货地点:清源山北山路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文件第*页,招标项目一览表备注第*项变更为:本次采购分为两个完整的合同包,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采购文件第*页、第**页,投标人资格要求第*项变更为:本次采购合同包一的预算审核价为******元,合同包二的预算审核价为******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文件第*页、第**页,投标保证金变更为: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一****元、合同包二****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开标当日*:**(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凭上述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文件第**页,实物样品要求变更为:(*)合同包一投标人必须提交所投标的灯杆连底座一段约*米高(含手孔门、内配接线板、熔断器、配开启工具)、灯具一个及整套高压钠灯(含配套光源和电器)。为便于灯具称重,光源与灯具要分开。(*)合同包二投标人必须提交所投标的*KV-****+****合金电力电缆一段(约**cm),分层次剥离好。(*)实物样品须于开标前一天下午*:**分以前送达开标地点,样本必须贴上纸标签,注明货物招标合同包号、名称、投标人及加盖公章。样品将作为技术评标的依据和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验收时的标样。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完整的将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样品的外观、尺寸、重量与招标要求不符的经评委认定按无效标处理。*、采购文件第**页,开标一览表变更为:一、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合同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合同包号投标总价产地备注一* 二* 合同包一(大写)       (小写)¥:合同包二(大写)       (小写)¥:注:本次采购货物如福建省可以生产则必须选用,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产地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代表签字:时间: 年 月 日*、采购文件中涉及的“品目号*”、“品目号*”均变更为“合同包一”、“合同包二”。特此通知。本项目采购单位: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赖海防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 吴彬彬联系电话:****-********,****-********(财务)传真:****-********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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