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埠第十四中学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务采购项目2包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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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BBHSCG******
二、项目名称:蚌埠第十四中学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务采购项目*包
三、中标信息
名称:蚌******
地址:蚌埠市秦集社区秦仁路**号
中标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蚌埠第十四中学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务采购项目二包
项目概况:蚌埠第十四中学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务采购项目二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分批组织供货,二包为多品类原材料包括肉制品(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等)、蔬菜、水果、水产品、禽蛋、豆制品、干鲜调味品等。
服务期限:*年,采用*+*+*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遇学校搬迁,可自动获得新校区服务权,直至合同期满。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服务需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需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安徽省蚌埠第十四中学
地 址:高新区秦集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审金建******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滨小区*#一层营业房*号
联系人:范工
电 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