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决定书(泾川县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决定书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泾川县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监督检查结果及作出的决定如下:一、项目编号:JC**********二、项目名称:泾川县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三、相关当事人相关当事人:******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环城东路以东、解放路以南亨美综合楼***号商铺我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于****年*月**日依法对该项目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五、监督检查情况经查,该项目代理协议约定招标代理费*万元由采购人(泾川县博物馆)支付,而******在网上发布的磋商文件中公示招标代理费*万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存在未按照代理协议约定的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公示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的行为。六、处理决定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第二十条、第七十八条第十二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在**个工作内完成问题整改,并给予警告。七、权利告知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泾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泾川县财政局****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