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全国生态日:宣传“林业碳汇+生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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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秦意超)*月**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月**日,秭归县在九岭头林场开展了****年全国生态日暨“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宣传活动,以增强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活动现场,市林业和园林局、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林业局共同为九岭头林场“碳汇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县人民法院、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分别就“林业碳汇+生态司法”相关知识进行了宣讲,并同与会人员和当地干部群众进行了互动交流。据了解,“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是指在破坏森林资源类案件中,通过“认购碳汇”等形式来补偿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让生态“破坏者”成为环境“修复者”。今年*月以来,秭归县积极开展“林业碳汇+生态司法”试点工作,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实践“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机制。通过推进“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同创新,丰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履行方式,探索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修复及损害赔偿提供可复制、可操作的创新经验,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格局,为筑牢三峡生态屏障、建设三峡生态文明窗口作出积极贡献。(来源:秭归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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