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公安与新浪微博战略合作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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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ZC-******-NJDX-D****-****
二、项目名称:南京公安与新浪微博战略合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A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弄**号***AB
*******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南京公安与新浪微博战略合作
服务范围:******提供内容安全、信息分析、智慧指挥、人工定制和新闻宣传等五个方面内容。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名单: 毛庆(评审专家组组长),陈玉和,李秋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按照计价格〔****〕****号文收费标准的**%计取,计费基数以中标价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充分考虑以上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无论供应商是否将该费用在包含报价中,均视为已含在响应价格中。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采购包*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号
联系人:沈警官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室
联系人:范学锋
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范学锋
电话:***********十、附件*.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