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关于2024年8月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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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视频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新华街***号邮编:******序号批复名称批复文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发文时间*关于环境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长批复〔****〕**号环境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陕西******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学府大街***号****年*月*日*关于西安市长安区滈河S***桥以上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长批复〔****〕**号西安市长安区滈河S***桥以上段河道治理工程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西安市长安区滈河石砭峪峪口桥下游侧至S***省道桥上游侧****年*月*日相关附件:环境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报批版).docx西安市长安区滈河S*** 桥以上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