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PB62新能源总成生产准备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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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天,报告表项目*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行政审批办)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报告表******PB**新能源总成生产准备建设项目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街以东、乙四路以南******天******该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街以东、乙四路以南,长春国际汽车城创意汽车研发产业园区内。在现有电池车间建设PB**电池生产线,主要工艺为外购电池单体等进行装配,新增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万台PB**电池的生产能力。*.废气本项目激光焊接、激光打标、清理工序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根**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表*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执行)。本项目涂胶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过*根**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等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表*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执行)。做好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周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的表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标准及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车间内布局,设备基础安装减震等措施,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要求。*.固废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及污染物排放控制须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等相关要求处置。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编辑:蔡露露复审:张浩艺终审: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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