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我省中止执行尖峰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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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电力缺口,保障全省电网安全运行,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出台《关于阶段性短暂性恢复执行尖峰电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暂定****年*月*日至*月**日执行尖峰电价。*月**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通知》实施后,电网系统负荷得以有效削减,保障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度过了电力供应紧张时段。经综合研判,全省*月剩余时段电力供应可保持基本平稳,出于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的需要,省发展改革委决定提前中止执行尖峰电价。具体实施时间为:自****年*月**日起,中止实施尖峰电价机制(尖峰电价时段为**∶**—**∶**),电价仍按高峰时段电价标准执行。***.******.***来源:江西日报 董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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