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长乐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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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答疑纪要(第**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长乐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投标时需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吗?
答:投标人无须提供。
*、投标函附录中分包***.******.***: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合同价款的**%。与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不一致,请问是否有误
答: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第***.******.***条“分包的一般约定”中“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内容调整为: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第*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项“分包”约定内容调整为: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此条款调整的,视为响应本条款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州******
招标代理机构: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