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江西省广丰县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广丰县新村办手推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fxdhw-2012-040)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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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信达******受采购人委托和广丰县采购办的批复,现就广丰县新村办新农村清洁工程手推垃圾清运车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预算约人民币**万元。广丰县信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和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欢迎具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Gfxdhw-****-***二、招标项目内容:江西省广丰县新村办新农村清洁工程手推垃圾清运车辆设备采购项目设备(安装),数量为***辆。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含工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时**分**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报名,逾期将不接受报名。五、招标主要设备的品牌要求:为确保本设备与农村清洁工程系统更好的匹配性、稳定性,本次招标项目中主要设施设备(手推垃圾清运车辆)指定使用品牌为: 凯众、洁都、中伟、等三个知名品牌。六、报名条件:凡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手推垃圾清运车辆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并分别满足以下资格要求:A、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相关规定要求。B、代理商必须提供该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C、没有正在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D、企业注册资金在***万元以上。E、投标人能为产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报名须知:满足报名条件并有意参加本次招标资格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带好制造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商)、制造商或代理商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制造商或代理商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八、有关费用:A、具备报名资格的投标人需先向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缴交投标综合服务费人民币贰佰元整,再到广丰县信达******购买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不退)。B、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下午**时前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收款单位:广丰县财政局,开户行:广丰县邮政储蓄银行;账号:******************),否则递交投标文件无效。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招标结束后*天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签订中标合同后*天无息退还。九、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和地点:****年**月**日**时前递交至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十、开标时间、地点:****年 **月 **日**时整。江西省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报名地点、联络方式:广丰县信达******(广丰县芦林大道**号)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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