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毕节市烟草公司威宁县分公司2013年度烤烟专用肥运输服务中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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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 ****************年度烤烟专用肥运输服务项目编号 SCCH********采 购 人 ************代理机构 四川******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原本项目包*中标人******原中标金额:¥*******.**元整变更为:中标人:毕节市******中标金额:¥*******.*元变更原因 变更原因:******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第六十条之规定:“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原评标排序,确定将排名第二位的毕节市**********************年度烤烟专用肥运输服务采购项目包*的中标人。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开标地点 四川******开标厅监督单位 ******纪检监察科投诉电话 ****-*******公 告 说 明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其个人投诉时,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