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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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红寺堡区财政局委托,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采购一批办公设备,现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委托编号:NXHSP*******号 二、项目名称:办公设备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携带下列相关资料*:注册登记的相关证件(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件的原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应由发证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依据,投标书中提供复印件。监督、公证部门代表将根据公告要求,在投标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供应商不能提供资质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导致废标的,采购中心将有权取缔其再次参加由采购中心组织的重新招标活动,一切责任完全由供应商承担。五、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到红寺堡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书。六、招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七、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整八、招标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详见招标书第二部分(技术要求及参数)九、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每个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时交于红寺堡区政府采购中心(现金、转帐均可,不允许自带汇票)。收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采购中心帐号:*************开户行: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金水街分社十、开标地点:宁夏红寺堡区政务大厅三楼招投标中心十一、联 系 人:金鑫 海丽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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