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政法委政法网光纤线路租赁(2024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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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二、采购项目编号:**-**-**H-****-D-E*****三、采购项目名称:市委政法委政法网光纤线路租赁(****年)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元五、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租赁市政法信息中心到五区政法信息中心和政法各单位的**对裸光纤线路,将政法各部门局域网接入政法信息网。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法规的符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符合“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所指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二)情况说明佛山市政法信息网是广东政法信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光纤联网,实现省、市、区、镇(街道)各级政法单位纵横互通,市和五区政法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局)、司法局(含监狱、强戒所)及基层派出机构的办公办案业务信息(数据和音视频)实时传输汇聚。目前光纤线路服******佛山分公司提供。如果变更线路服务商,将需重新铺设光纤线路,导致人工、线路等方面增加成本,而且需要全市政法系统办公办案业务停摆,甚至可能造成业务数据在切换供应商期间丢失,影响政法系统工作开展,而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为节约采购费用和成本,减少切换光纤网络的风险,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和连贯性,确保全市政法系统业务正常开展,******佛山分公司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佛山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号八、专家论证意见 本次采购不需专家论证意见。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十、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江家瑜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君兰路*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第*层联系人:江家瑜 联系电话:****-********(三)采购人: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市府大院*号楼**楼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