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电脑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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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电脑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项目编号:PKZC-****JZ****、项目内容: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电脑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须为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年第三期网上协议供货单位;(提供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提供投标产品原厂三年质保、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单页承诺)*、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交纳办法: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采用本票、汇票、电汇(不含网上支付)和同城转账支票形式缴纳保证金,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年**月**日 上午*:** 至*:** ,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号楼一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参与谈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及接收人:刘磊 联系电话及传真:***-********;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号,浦口区财政局 邮编:******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保证金汇款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