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叶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叶城县拍卖[G201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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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叶城县拍卖****-**号(县电力公司北侧)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北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等于*.*建筑密度(%): 等于**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本宗地出让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平方米,出让年限**年;住宅用地****.**平方米,出让年限**年。特别注意:由于受有关因素影响,本宗******拟定为准,请*月********进行电话联系。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叶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中心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要求以县城建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终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本次拍卖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叶城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要求交清成交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竞得人反悔、自动退出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交纳相关费用的,逾期视为违约,其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地块详细情况、有关土地交付及成交价款给付要求等内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及有关图纸。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号渝都大厦三楼*-**室联 系 人:******联系电话:****)******* ******* ***********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农行喀什市人民东路第一分理处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