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2025学年灯光音响等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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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QYZ–****-*** AHXD-CG-****-***
二、项目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年灯光音响等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
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号筑梦新区A*栋***室
成交费率:**.**%
评审总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项目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年灯光音响等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在****-****学年内为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提供校内各类会议、演出、文体活动等所需要的灯光、音响等设备的租赁服务,最终按学校实际租赁的内容据实结算,租赁费用累计不超过**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但若合同履行期内累计租赁金额达到**万元时,则该项目合同提前自动终止。五、评审专家名单:吴福辉、巩旭林、邓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元包干。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磋商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写字楼****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集贤北路****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写字楼****室
联系人:汪工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附件:现场记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