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关于2024年度全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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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机构吉************吉******二、总体情况吉******因经营场地变更,装修未竣工,未开展环境监测相关活动,无法开展检查,企业已向省厅报备,故实际检查两家检测机构。本次检查的两家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依据《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均为环境信用良好企业,且检测项目及监测方法均在CMA资质认定范围内,不存在超出认定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的情况,不存在数据造假及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仅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三、检查结果经检查小组研究,要求吉******、******两家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限期整改,现整改报告已报我局备案。要求吉******完成经营场地变更后第一时间向省厅及我局报备,符合相关要求后开展监测活动。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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