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关于2024年宝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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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年对各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教育局起草了《****年宝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附件:《****年宝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报告》(联系人:区教育局王玉男??联系电话:***-********)宝坻区教育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