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石门县中医院太阳能+空气能辅助加热热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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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石门县中医院的委托,对其“太阳能+空气能辅助加热热水工程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 购 人:石门县中医院二、项目名称:石门县中医院太阳能+空气能辅助加热热水工程项目三、采购编号:SM****-G-***四、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太阳能与空气能辅助加热热水系统、电气系统设备及安装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下列条件:*、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经营许可或经营范围与本采购项目内容相一致),其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万元以上(含***万元),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注: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如系外币注册的,但折合人民币不得少于上述资金要求);*、太阳能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空气源热泵制造商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两个以上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可考察的“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工程”类似业绩(提供单个工程日产热水量不少于**吨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中标通知书或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合同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多个供应商如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只允许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以授权日期为准),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满足本招标文件对制造商资质要求的相关资质文件(提供复印件同时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公章);*、供应商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有分支机构、销售网点或经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与授权委托书原件)携供应商单位①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依法纳税与购买社保资金的证明,⑤类似业绩证明,⑥属代理商的还需按要求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资质文件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和满足本章第六条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验明原件并留存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中心三楼)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八、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九、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投标参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请各供应商在****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于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本“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类似业绩证明等(原件)亲自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预计无法亲自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亲自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和地点及其要求持相关证件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又没有亲自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的,不得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和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被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会被采购单位拒绝接受和开启。十、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十一、与本次招标有关事宜请按下列方式联系:*、采购人:石门县中医院联系人:林主任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石门项目部地址:石******四楼(石门县老干局对面)联 系 人:杨耀军电话(传真):****-********、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傅主任电 话:****-*******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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