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8月20日)(石浦)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月**日)(石浦)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打鼓峙******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主要从事报废渔船的拆解;拆解区分为室外基础拆解区和室内密闭二次拆解区,基础拆解区占地面积约****m*,二次拆解区占地面积约****m*,项目实施后形成年拆解***艘渔船的能力。无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气基础拆解为室外拆解,二次拆解为室内拆解,室外拆解粉尘无组织排放,室内拆解粉尘收集后经移动式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制冷剂废气由专门制冷剂回收装置回收,不排放;少量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水机舱水与舱底水(W*)、拆解石棉废水(W*)、机舱冲洗废水(W*)、场地冲洗废水(W*)、初期雨水(W*)及生活污水(W*)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至象山县石浦污水厂进行预处理后排入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采取优化布置、隔声降噪等措施。*、固废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许可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象山县石浦镇行政审批中心(凤栖路***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