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安康市汉滨区社会治安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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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安康市政府和汉滨区政府统一安排,按照招标程序,对《安康市汉滨区社会治安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社会治安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招标文件编号:汉滨区政采(****)-*** 号四、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安康市汉滨区社会治安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建设周期为**天,要求一期项目(内容见招标文件)在****年**月*日前完工。整体项目在****年**月中旬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五、投标人资格及其它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生产、代理或经营的产品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工程商,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含****万元)。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万元或以上)(副本、原件);*、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除外,但须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原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原件)。(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与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省级安防企业一级资质或国家级涉密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提供至少三份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开户银行资金证明。**、外省******、子公司或办事处证明(原件)**、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一年以上(含一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上述*-**项均为必备资质,资质预审报名需提供*-**项,招投标现场需提供*-**项原件以备查验,有任何缺项、不符合要求项和验证为虚假项均视为无效资质和无效标。项目建设涉及主要产品,必须采用陕西省“平安城市”建设推荐优秀安防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资质预审及报名参加投标方须持上述必备资质(原件),前往汉滨区社会治安技术防控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汉滨公安分局)进行资质预审,并留置所有必备资质(原件)的数字照片文件和盖公章复印件备查,经资质预审合格后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资质预审合格证明到汉滨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报名时间:****年**月** 日- ** 月**日(早*:**-下午**:**,节假日不休)七、招标文件发售:****年**月**日-**日,通过资质审定合格的企业购买标书。标书售价****元,发售地点为汉滨区政府采购中心。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大会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大会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标书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权。开标时间:****年**月*日**:**。*、投标开标地点:汉滨公安分局会议室。九、疑问解答联系人: 艾 杰 (政府采购中心) ****-*******邹 燕(公安分局) ****-*******高 磊(公安分局) ****-*******十、招标组织机构:汉滨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艾 杰 电话/传真: ****-*******地 址: 大桥南路*号汉滨区财政局南*楼汉滨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