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残疾人康复服务综合楼内部修缮工程—补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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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均改为如下内容:审定招标控制价总价为***.****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万元、暂列金额(包括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万元;暂估价:**.****万元、暂估价(包括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万元;二、清单及控制价中的主材暂估价表中“中国黑大理石踢脚线 ***元/㎡”更改为“中国黑大理石踢脚线 ***元/㎡” ;三、招标文件第**页中的“**.**条”全部内容改为:“**.**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方式。(*)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调整。① 符合人工费调整的条件当结算期合同前**%工期月份的人工信息价平均值与招标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人工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以上时。② 符合材料费调整的条件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及以上,且该材料合同前**%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与招标文件编制期对应的材料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以上时;③ 调整方法a、凡符合人工费的调整条件的,人工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计算式 A=∑×(B÷C-*.**)×C×E 当B≥*.**C时A=∑×(B÷C-*.**)×C×E 当B≤*.**C时其中: A为人工费差价合计B为合同前**%工期月份的人工信息价平均值C为招标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人工信息价E为一、二、三类定额人工用工量b、凡符合调整范围的材料,当材料费上涨或者下降之和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时可以抽料补差,材料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计算式 A=[∑(B-C)×E+F]-*.**G 当[∑(B-C)×E+F]≥*.**G时A=[∑(B-C)×E+F]+*.**G 当[∑(B-C)×E+F]≤-*.**G时其中:A为材料差价合计B为合同前**%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C为招标文件编制期对应的材料信息价E为单种规格材料定额用量F为材料差价合计对应的税金G为工程合同造价其他调整:(差价只可以计取税金,不上、下浮动,其他费用不得调整 ) ”四、招标文件第**页、**页中的“***.******.***条第⑵款第②项”改为:“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施工期间的信息价与定额为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五、招标文件第**页中的“***.******.***条第(*)款”改为:“(*)、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开标时确定的‘评标基准下浮率’下浮。”六、招标文件第**页中的“**.*条”改为“**.*本合同价款采用 (*) 方式确定。“(*)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价格合同,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但符合招标文件**.**条款可以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因不确定因素变更工程实施范围,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实施工程范围调整总价。(*)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七、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