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岳公资交国土拍告[202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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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岳公资交国土拍告[****]**号)岳公资交国土拍告[****]**号 ****年**月**日经岳池县人民政府批准,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YCP-****-*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翔凤幼儿园东侧、东城首座南侧相邻处年限:**年容积率:*.***≤并且≤*.***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无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机动车停车泊位:机动车停车位≥***个;非机动车停泊位:非机动车停车位≥*.*辆/***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机动车停车位按停车个数的**%配套建设充电桩;且根据《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要求,剩余车位***%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和配变电设施增容空间;非机动车停车位必须全部满足可充电要求。配建设施建设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全民健身场所等配套建设内容应符合《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等相关政策文件及主管部门要求。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严格按照《站前片区ZQ-C-**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岳自然资规条〔****〕**号)执行。
(二)该宗地上房屋涉及的**个国有土地使用证须全部收回注销。
(三)该宗地带设计方案拍卖,土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已审议通过的设计方案修建。还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已经拆迁户选房,土地竞得人须严格执行拆迁户与九龙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图纸选房位与补偿协议》,房屋建成后,土地竞得人须配合相关部门将不动产权办至拆迁户名下。
(四)竞得人自该宗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五)该宗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缴清全部土地价款,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竞得人自该宗地成交之日起**日内,须将该项目方案设计费(设计方案已经规委会全体会审议通过)**万元支付给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前期委托的设计单位,并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宗地内评估房屋拆除费用及还建房建设成本**%计算)。
(六)该宗地自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违约金)之日起**日内完成土地移交,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不得交付给受让人。
(七)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若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八)该宗地交易手续费由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地价评估费、土地勘测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县财政据实支付。
(九)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及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年、住宅**年。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万元(包含地下空间价款***.**万元,地下空间价款不包含地下人防工程),竞买保证金为***万元。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岳池县吴雪艺术中心北侧三号楼 联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户银行: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户账号: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