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清市东瀚镇东瀚村后街自北向南第三间24-3号房屋(店面)五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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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福清市东瀚镇东瀚村后街自北向南第三间**-*号房屋(店面)五年使用权。面积约**㎡。租金参考价*****元/年,拍卖保证金*****元。三、出租方式:按现状整体竞租(不含原租户可移动的设备)。四、租赁用途和条件:*、租赁用途:法律法规许可的行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机械维修、医药、冰库、污染环境等行业。*、竞租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租金及缴纳方式:租金每年缴纳一次,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此后每年在期满前**日内缴纳下年度租金;签订合同时应缴纳两个月租金做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间所需水、电、物业管理费、税收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原租户未承租处理方式:合同期满,原租户如不能成为新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前搬离,搬迁期间完成协助配合新租户办理交接房屋事宜,涉及不属我单位的资产部分,应友好协商妥善交接,如协商不成则由原租户自行处置或全部拆除。搬离期限到期未搬离的,所延迟的时间按新中标租金计算并加收每日**%租金做为滞纳金。搬离期间租金按新一轮租金水平给予补缴。*、房产如因市政收储或规划或我院需要,承租人应随时无条件搬离,不得提出赔偿意见,租金按照承租时间照实计算。*、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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