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邻里养羊闹矛盾,人民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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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龙强 徐成圆)近日,***团矛调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养羊引发的邻里矛盾,经过司法所干警和调解员的耐心调处,矛盾纠纷最终化解。案件经过:据悉,赵某以养羊为生,由于有羊跑出啃食邻居家菜地、花卉,并且没有及时清理羊圈,味道太大,影响居住环境,引起阮某等邻居的不满,阮某等人申请矛调中心进行调解。调解过程: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在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建议赵某在无人居住、租用价格相对适合的地点养羊,但赵某表示没有搬离的打算。在协商无果后,调解员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畜牧部门联系,共同向赵某讲解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典型案例的方式向赵某释法明理后,最终赵某同意搬到符合养殖条件的地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员回访,赵某已经履行调解协议。典型意义:群众利益无小事,***团司法所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作为、服务职工群众,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第四十九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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