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食堂经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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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ZZX*******二、项目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食堂经营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号**单元****号中标(成交)金额:投资装饰装修与设备费用:***.**万元水资源管理费、污水处理费、垃圾清运及垃圾处理费等费用:**.**万元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分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服务范围: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礼堂下方第二学生食堂(以下均简称第二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第三方经营。服务要求:按照食堂基本大伙品目参考报价单执行。服务时间:经营服务期限:*年(*+*),中标后先签订*年经营服务合同,经营期间每年由学校总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师生满意度考核,对综合满意度达到**%以上(含**%),且前*年合同期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校方因食品安全负面问题书面约谈整改不多于*次;被省、市、区市场监管等部门立案查处不多于*次且及时整改落实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以续签第*年合同。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魏德山(组长)、陈曼、张艳艳、杨子东、徐永超(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汇金广场 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地址: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联系方式:赵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宿州市汇金广场联系方式:严工 ***********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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