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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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标题: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MQ-******-CG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时**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高新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采购包个数: *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无 采购内容: 招标项目简介:包件编号 片区普通教室总数(间) 教室灯具数量(套) 黑板灯具数量(套)* *** **** ***** *** **** ****注:以上片区普通教室总数(间)、教室灯具数量(套)、黑板灯具数量(套)为预估数据;结算时以实际灯具安装数量按实结算。 申请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f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g 投标人登记注册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售后服务网点或代理机构,并提交(*)h 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成都市售后服务点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灯具、光源、镇流器)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灯具生产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说明:同一生产厂商只能向一家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授权的则授权书无效。);*)光源、镇流器生产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说明:同一生产厂商不同型号的产品可以向多家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型号的产品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其他投标人的生产厂商授权书无效,以此类推)。 报名开始时间: ****-**-** **:**:**-- 公示截至时间: ****年*月**日**时*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号人南大厦B座**楼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传 真:***-******** 其它内容: 备 注: 附 件: 征求意见公告.doc 采购公告: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