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淄国土交告字[2012]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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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周村区****(增量)-***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周村区王村聚源路以******以北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备注: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和瑕疵: *******************[周村区****(增量)-***号]宗地:出让价款不包括****.*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价款。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预付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价款***.**万元,竞得后作为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款,未成交时*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宗地编号: *******************【周村区****(增量)-***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周村区王村南夥巷以东、淄博鑫******以北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备注: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和瑕疵: *******************[周村区****(增量)-***号]宗地:出让价款不包括****.**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价款。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预付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价款****.***万元,竞得后作为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款,未成交时*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周村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淄博市周村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新建西路***号)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竞买申请人超过二人(含二人)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二人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以拍卖方式出让时定于****年*月*日**时;以挂牌方式出让时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地点均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五楼会议室(周村区新建西路***号)。(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工作)(二)、成交价款和竞买税费的支付出让价款不包括竞买税费,竞买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竞买税费包括土地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土地登记费、契税等,其中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日内付清。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日内全部付清。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相关报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对宗地另行处置。拍卖(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保障资金(预付款)抵作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其在指定帐户储蓄所产生的利息予以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保障资金(预付款)及其利息,我局在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新建西路***号联 系 人:易隽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淄博市周村区土地储备中心开户银行:齐商银行新建中路支行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