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大湖仕家项目桩基础工程(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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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大湖仕家项目桩基础工程已经清发改投资核字【****】*号批准建设。经招标办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桩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本次招标工程为大湖仕家项目桩基础,桩****根,工程建设地点太行北路西侧、王化庄村西**米街北侧,资金已基本落实。*.*工期要求**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要求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书(要求提供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劳动合同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至少各一名,必须提供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B类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通过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至 **** 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清河县事成******。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清河县事成****** 办公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号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李海龙 李峰林**、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小组成员:李海龙、米香玉、吴杰峰。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李海龙 李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