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漳平市关于确认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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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号)文件精神,****年度享受稳岗返还企业需经其确认后方可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且尚未申请的漳平市参保单位(见附件*)需于****年**月**日之前(首批材料收件截至日期为*月**日),下载《漳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见附件*)核实并确认享受该政策,填写完整后通过线下或邮寄方式递交,逾期将视为放弃。如有异议,可在正常工作时间通过以下电话向我局反映。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电话:****-*******;咨询电话:****-*******/*******。附件:*.****年度漳平市稳岗返还初筛名单*.漳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