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温度计量标准装置、污水(明渠)流量计在线检测装置、节能量检测设备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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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名称: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度计量标准装置、污水(明渠)流量计在线检测装置、节能量检测设备三.招标项目概况:温度计量标准为热工类基础项目,该计量标准以后将作为杭州市用于温度量值传递和溯源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要求标准器,测温仪,采集器系统具备长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国产二等标准铂电阻,稳定性不能保证在两年以上,国产的数据采集系统没有**通道且MPE能达到*.**℃的;进口标准铂电阻准确度高达±*.***@*℃,年漂移量小于*.***℃,溯源至NIST,得到国际和国内标准委员会的认可;进口测温仪长期测温准确度可达到±*.****℃@**℃,多通道同步采样,与进口标准铂电阻组成稳定的温度计量系统。拟购流速测量系统用作标准器检测污水明渠流量计,据了解国内产品准确度无法达到*%,最小可测流速水深也无法达到*cm。节能量检测分析监控测试系统应用于电平衡、热平衡、节能量审核等系列节能改造项目,要求能满足现场多种复杂环境下的准确检测,对仪器设备的抗干扰性、重复性、稳定性、过载保护以及长时间不间断的数据采集、快速处理有很高的要求。国内产品有的体积质量庞大不便于现场检测、有的抗干扰能力,现场检测无法达到预期指标、有的检测项目功能不全,如谐波分析,在数据处理软件上粗糙,无法满足现场监测、分析监控的目的。由于国内产品技术性能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我院申请采购进口产品。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专家论证意见:由于采购单位是专业质量监测部门,拟购设备用于产品的质量认证测试,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根据《关于温度计量标准装置等检测设备采购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六.其它事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的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第三条,供应商对该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及其理由等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杭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采购办)。七.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部门:杭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采购办)地点: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室联系人:宋养初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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